人具有神的形象∶我是谁?
虽然神全然知道人类将会变成怎样和会做些什么事(包括堕落罪中),但圣经提及我们的第一件事情(创1:26~27,并在5:1,9:6;林前11:7;雅3:9中再次提及),却是有关我们是与神相似的,且是其他受造物所没有的。在希伯来文中,「照着我们的形象,按着我们的样式」(创1:26)的意思是,神使人类成为他的形象与样式。我们是「带有形象的人」,但不仅如此,这个特征是不能与我们分开的:我们在本质上和不可更改地·就是他的形象和样式。
至于这是什么意思,改革宗神学在传统上一直强调几项重点。加尔文以保罗的书信为理据,强调成为神的形象与成为像基督是息息相关的:「是照着神的形象,在公义和真实的圣洁里创造的」(弗4:24)。信徒已经「穿上了新人。这新人照着他的创造者的形象渐渐更新」(西3:10)·诚然,我们是损毁的神的形象,是被罪所污的,但在基督里,我们却重新得着只有在乐园里的亚当和夏娃才拥有的最原初的美善。其他改革宗神学家则强调,所有人都与神相似,都是个体、有理性、创造力和道德观念的生物。毫无疑问,这一切见解都是正确而有价值的。
但是创世记第一章27至28节紧接着的上下文,也教导我们更多关于神的形象。在古代历史的背景下,成为神的形象跟成为神的皇族儿子这个观念相关,古代的帝皇被视为神明的儿子,以确保天命得以在地上实行为殊荣·这种观念也是神在以色列众王身上所定的计划的一部分——以色列的君王也被称为神的儿子(代上28:6;诗2:7)。然而,这个对于神的儿子或神的形象的观念,在创世记中却大大地得以扩展:「神的形象」一语被套用在每一个人身上:「他所创造的有男有女」(创1:27)·
因此,按照圣经的观点,一度只归与皇族的荣耀与尊贵,其实是赋予所有人的(诗8:3~8)。每个人都被安排在世界上,借着在地上确立祂的旨意,而彰显出又真又活的神、宇宙的大君王的荣耀。改革宗神学往往把人类担当的这个角色称为「文化使命」:它所指的是我们有责任也有这个福分,在基督的带领下去发展文化(创1:28~30)。这个使命最终在耶稣身上得以实现,祂吩咐得赎的神的形象(祂忠信的子民),借着「福音使命」去实践那个文化使命,方法就是把基督的名传遍整个世界(太28:18~20)。